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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分類公式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標準順口溜為:壹般事故3-1-1,重大事故1-5-1,重大事故3-1。

1,壹般事故3-1-1:

造成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重傷1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下。

2.重大事故1-5-1: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50人),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3.重大事故3-1-1: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30人),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

4、特別重大事故:

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生活中的安全事故:

1,交通安全。道路上每天行駛的車輛不計其數,駕駛員的疏忽或違法行為都可能引發交通事故。比如闖紅燈、酒駕、超速都是常見的違規行為。司機和行人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生命是安全的。生活中的壹些小事也可能引發安全事故。比如火災、電器短路、煤氣泄漏或煙頭引發的事故;再比如溺水,在河流、遊泳池等地方不小心滑倒或者離水太近都可能引發溺水事故。

3.自然災害也是不可忽視的安全隱患。地震、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對人類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極大威脅。當遇到這些自然災害時,我們應該及時采取措施保護自己和家人的生命。

安全事故無處不在,我們每個人都要時刻保持警惕,增強安全意識,遵守法律法規,做好防護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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