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構成尋釁滋事罪並承擔刑事責任,輕傷只承擔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誤工減少的醫療費用和收入等全部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等。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聚眾鬥毆罪是指聚眾鬥毆,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92條
聚眾鬥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數量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嚴重社會秩序混亂的;
(四)武裝聚眾鬥毆。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