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為沒戴安全帽造成交通事故,需要在投保時報案。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並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發生交通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盡快向保險公司報案。
檢驗時,保險公司應主動對事故現場進行檢驗,以確定事故車輛的受損情況。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應先搶救傷者,再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不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辦理理賠手續,被保險人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時,應攜帶行駛證、保險合同、事故責任認定書等相關證件。保險公司應在48小時內對車輛進行定損,被保險人在車輛定損前不能修理車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壹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規定佩戴安全帽。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如難以移動,應連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采取在來車方向設置警示標誌等措施,擴大警示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