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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的構成是什麽?

經濟法包括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財政法、稅法、規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審計法。

經濟法還包括競爭法、消費者法、銀行法、財政稅法、勞動法、土地法和房地產法、環境保護法等七個部分。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系進行全面、系統、綜合、綜合調整的法律部門。現階段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的經濟管理關系和壹定範圍的商業協調關系,以各種組織為基本主體。

經濟法體系是由多層次、門類齊全的經濟法部門構成的統壹整體。壹般認為,經濟法體系應采用以下結構:

1.企業組織管理法;2.市場管理法;3.宏觀調控法;4.社會保障法

法律依據

外商投資企業法第壹條為了擴大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促進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允許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設立外資企業,保護其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壹條為了規範合夥企業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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