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的基本職責:
(壹)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勇敢頑強,堅決完成任務;
(二)刻苦訓練,熟練掌握和愛護武器裝備;
(3)努力學習政治,不斷提高思想覺悟;
(4)嚴守紀律,服從管理,尊重領導,團結同誌,珍惜集體榮譽;
(五)艱苦奮鬥,厲行節約,愛護公共財產;
(六)積極學習科學文化,提高文化素質;
(七)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鍛煉身體,增強體質;
(八)遵守安全法規,保守軍事秘密。
士官除了履行士兵的基本職責外,還必須精通本職業務,以身作則,協助軍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在完成各項任務中發揮關鍵作用。
第二十二條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的基本職責是:
(壹)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軍隊的規章制度;
(二)服從命令和指揮;
(三)積極學習軍事、政治、科學文化,不斷提高現代化作戰指揮能力,堅決完成作戰任務;
(四)精通本職業務,積極負責地做好本職工作;
(五)掌握並精心管理設備,使其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6)尊重士兵,關心下屬,團結同誌,處處為士兵作榜樣;
(七)熱愛人民,尊重人民政府;
(八)嚴格保守國家和軍隊秘密,遵守安全法規,防止事故和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