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由文明施工措施費、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和安全施工費組成。
環保費:指施工現場為滿足環保部門要求所需的壹切費用。目前已改為環境稅。
文明施工措施: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的各種費用,如場地圍擋、場地容量、外觀等。
安全施工費: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的各種費用,如購買安全帽、懸掛安全標誌等。
臨時設施費:指施工企業為建設工程必須設置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生活、生產臨時設施的費用。包括搭建、維護、拆除、清理或攤銷臨時設施,如材料堆放。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為保證安全文明施工,保護內外現場環境而發生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條例
第四條
建設項目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費由“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組成”中的措施費中包含的文明施工措施費、環保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
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入口處、交叉路口、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費、危險工程的安全措施費和其他費用組成。風險較大的工程安全措施費和其他費用的構成,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第七條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總費用,以及預付款條款、付款計劃、使用要求和調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