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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不立案違約要多久?

開發商不提起違約,具體時間要以合同明確的時間為準。開發商在確定預售合同時,只會明確房屋的交房時間和取得大產權證、小產證的時間,對合同備案不會有任何限制。只要對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了相關的合同義務,就不能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但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與買受人訂立的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已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根據商品房預售情況,開發建設投資已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建設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書。

商品房預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相關工程建設。

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麽?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是真的;

3、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利益;

4.附生效條件或期限的合同,條件達到或期限到來時;

5、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批準、註冊等手續的合同,手續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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