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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遲審理的法律理由

必須出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當事人臨時申請回避的;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出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偵查的;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延期開庭的法定理由是:必須出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當事人臨時申請回避的;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出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偵查的;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幾天可以申請休庭?

延期開庭壹般延期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需要註意的是,延期審理只能發生在審理階段,延期審理前已經進行的訴訟行為對延期審理仍然有效。但延長時間不計算在試用期內。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聽證可以延期:

(壹)必須出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申請回避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出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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