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必須身體健康,具備相應的經營能力和條件。除提交書面申請外,本人還應提供相關證明(件):
1.身份證明:申請人應提供其身份證。
2.職業身份證明:(如是否失業,是否已經退休、辭職等。)
3.營業場所證明:
(1)租賃協議、產權證、住所變更證明。
(2)進入各類市場者,需經市場管理處蓋章批準。
(3)利用公共空地、路邊小巷等公共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提供相關職能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證照。
4、從事國家有特殊規定的行業或經營範圍的,應報有關部門批準。
二、憑營業執照辦理稅務登記證。
取得稅務登記證後申領發票。發票申請有兩種:壹是按照定額計稅方式,即無論有無營業額,每個月都繳納相同的稅額;第二種是每個月按照開票金額按稅率繳稅。整個過程500元花費約15-30天。
各地標準不同,僅供參考,以當地工商稅務為準。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四條國家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平等市場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
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行業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監督管理。
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依法接受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