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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稅犯罪的量刑規定

法律主觀性:

構成抗稅罪的,相應的量刑規定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抗稅金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02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抗稅金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03條

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未繳的稅款,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未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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