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限合夥創業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合夥創業投資企業)以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兩年的,合夥創業投資企業的合夥人按以下方式處理:
1.法人合夥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從合夥創業投資企業扣除法人合夥人的收益;當年扣除不足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2.個人合夥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從合夥創業投資企業扣除個人合夥人的經營收入;當年扣除不足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三)天使投資人以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兩年的,轉讓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可按投資額的70%扣除;當期抵扣不足的,可以在以後取得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轉讓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抵扣。
天使投資人投資多家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對已辦理註銷清算的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的70%尚未全部扣除的,天使投資人轉讓其他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可以自註銷清算之日起36個月內扣除。
法律依據: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政策的通知。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以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兩年的,可在持有股權滿兩年當年,按投資額的70%抵扣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