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可以和父母斷絕法律關系。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是基於血緣關系的事實,從出生到死亡都存在,不能通過協議或公證解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第1073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並有正當理由的,父親或者母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第二,法定繼承的順序是什麽?
法定繼承順序如下:
1,第壹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3.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