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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拿破侖民法典的客觀評價

(1)《拿破侖法典》不僅是當時唯壹重要的民法典,也是第壹部成功地將全國民法統壹於整部法典的法典。所以各國不必編纂民法典,編纂幾乎必須以《拿破侖法典》為範本。另外,兩國的民法典還是很早的,相當完善。但由於當時兩國都是小國,無法像《拿破侖法典》那樣輕易引起國際關註。

(2)《拿破侖法典》的形式和內容都很完備,其編纂依據的是當時歐洲人背誦的蓋格爾的《法律階梯》,所以很容易普及。

(3)《拿破侖法典》的文本是法語,在19世紀幾乎是國際通用語言;所以普通人很容易理解。

(4)《拿破侖法典》是以當時最偉大、最受敬仰的人物拿破侖命名的,因此很容易引起人們的敬仰和關註。

⑤《拿破侖法典》號稱是最合理的,充滿了平等性和普遍性。所以既能順應十九世紀的思潮,又容易被各國模仿和效仿。

(6)大革命後,法國的教育有了很大的改革,尤其是大學教育。這種改革的結果是法國大學的法學教育特別發達,是歐洲最好的。其他國家的學者很多,這也和拿破侖法典的普及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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