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糾紛有實際關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分級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擴展數據:
客戶欠款起訴方法:
1.單據:檢查拖欠貨款的銷售單據是否齊全;
2.數據收集:要求客戶提供拖欠貨款的原因,收集數據證明其正確性;
3.回收單據:建立回款系統。根據事態發展,建立三個不同級別的追繳文書——通知、警告、律師函,並根據情況及時下發;
4.期限:要求客戶了解期限及其後果,讓客戶知道期限的意義;
5.行動升級:將款項交給更高壹級的經理,以增加壓力;
6.起訴:在公司內部設立法務部,以法務部的名義出具律師函,警告寬容已到期限;
7.調整:采用分期付款、罰息、停幾期等方式分期收回貨款;
8.求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