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必須由依法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公民或法人進行。刑事案件的起訴主要是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只有在被告知且其他輕微刑事案件不需要偵查的情況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才能提起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也可以由人民檢察院和被侵害的法人提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有能力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