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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對未成年孩子的威脅?

威脅未成年孩子可以由警方處理。

威脅未成年兒童是違法的,可以由警方處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恐嚇情節較輕。持刀威脅或恐嚇他人,已經威脅到人身安全。那麽妳將被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對未成年人的威脅、恐嚇達到刑事犯罪程度的,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如果威脅、恐嚇達到完全剝奪被害人意誌自由的程度,則可能構成搶劫罪。這時他們可以向公安報案,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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