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駕駛證期間繼續駕駛的,處200-500元罰款。
參加滿分教育,弄虛作假,罰款1000元。
第壹次酒後駕駛,再次酒後駕駛的,罰款1000-2000元。
無證駕駛,超速50%,駕駛有安全隱患的車,不聽勸告,將被罰款200-2000元。
偽造、變造駕駛證的,處以2000-5000元罰款。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5000元罰款。
新交通法規中扣分和罰款的速記公式: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由3分調整為6分)。
2.貨車超載(由3分調整為6分)。
3、營運車輛超載不超過20%(由2分調整為6分)。
4.高速公路超速未達到20%扣6分。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扣6分。
6、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扣6分。
7、在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照規定行駛的,扣6分。
8.機動車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扣6分。
9.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扣6分。
10,占用應急車道扣6分。
1.罰款和罰金有什麽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罰款屬於行政處罰,而罰金屬於刑事處罰;
2.執法機關不同:罰款壹般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罰款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3.適用對象不同:罰金適用於違反行政法規,不構成犯罪的普通犯罪分子,罰金適用於觸犯刑法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據不同:人民法院判處罰金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