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996]354號通知已廢止,被新《勞動合同法》取代,不再適用(自然廢止)。勞動合同法於2008年6月65438+10月1日正式實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於2008年5月65438日正式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八條?
本法自2008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四條本法自2008年5月6日起施行。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NPC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7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6月29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8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NPC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壹次會議於2007年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5月29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65438+2007年2月29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