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者違規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不違法;
2.如果無故克扣員工工資,員工可以與公司協商解決,並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出示用人單位侵權的相關證據。因為當地所轄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都在投訴舉報的範圍之內。
另外,妳也可以去當地勞動局,也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勞動關系是基於未發工資,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壹條。
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