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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稅的繼續教育包括哪些內容?

扣稅繼續教育主要包括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和職業資格繼續教育。

1.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包括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專科生等多種形式的學歷教育。這種教育形式是為了提高個人教育水平,增強個人綜合素質,提高職業競爭力。

2.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包括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教師資格、註冊消防工程師、法律職業資格等。這些職業資格是從事特定職業的必備資格證書,也是衡量壹個人職業能力的重要標準。

扣稅繼續教育的註意事項如下:

1.時限:自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在中國報名當月起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當月止,但同等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最長扣除期限不得超過48個月。

2.資料保存:交稅接受繼續教育,不需要保存相關資料。但是,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保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3.填報要求:接受過多種學歷繼續教育或同時取得多種職業資格證書的,只需填報其中壹種。但如果同時存在學歷繼續教育和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兩種類型,則每種類型都必須填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八條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從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等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用於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取得相關證書當年3600元的定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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