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際法主體是直接擁有國際法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人格,國家是國際法的主體。
3.跨國公司由不同國籍的子公司組成,受東道國法律管轄。世界上沒有私人的“國際公司”,也沒有國際公司法來規範。跨國公司是國內公司,受東道國法律管轄已經成為公認的法律規範。?
4.如今的跨國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僅是所在國的法人,還受所在國法律的管轄,而是否給予其外交保護也是國家自由決定的,這種權利是不能轉讓的。
擴展數據
跨國公司的主要特征
1.壹般有壹個國家實力很強的大公司為主體,通過對外直接投資或收購當地企業在很多國家設立了子公司或分公司;
2.壹般有完整的決策體系和最高決策中心。雖然每個子公司或分公司都有自己的決策機構,可以根據自己的業務領域和不同特點進行決策活動,但其決策必須服從最高決策中心;
3、壹般從全球戰略來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在世界範圍內尋求市場和合理的生產布局,定點專業生產、定點銷售產品,以實現利潤最大化;
4.總的來說,由於經濟技術實力強,信息傳遞快,資金跨國轉移快,在國際上具有較強的競爭力;
5、許多大型跨國公司,由於其經濟技術實力或優勢在生產某些產品,或某些產品,或在某些地區,都有不同程度的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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