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跨域申請流程

跨域申請流程

跨地區立案服務是指當事人可以在就近的基層人民法院立案,包括派遣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院、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院、海事法院等法院。跨區域備案服務不改變管轄法院,仍在有管轄權的法院舉行。這極大地方便了當事人和律師的工作效率,極大地提高了中國法治的便利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審理民事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 上一篇:安順機動車轉移登記在哪裏?
  • 下一篇:老容止犯罪的情境因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