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工資。就是曠工不發半天工資。
2.從工資中扣除報酬。曠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相應的賠償金,但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月工資的20%。扣除的富余工資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3.給予警告或者罰款。單位可以給予員工警告、罰款等處罰。
4.解雇員工。曠工嚴重的,如經常曠工或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單位有權辭退員工。
曠工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壹次曠工,通過口頭或書面警告,讓我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責令反省;
對於第二次曠工,我和其他員工將以全公司通報批評的形式進行警告,主管領導進行談話,記大過處分;
第三次曠工,辭退或勸退。
綜上所述,曠工半天的處罰標準應遵循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曠工半天的工資,但不得非法克扣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賠償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的富余工資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商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發放壹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發放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