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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大興文字獄實行文化專制是什麽樣子的?

清代文字獄是指羅誌因書寫或禁忌詞語而被指控構成的冤獄。清初出現了以反對封建專制主義為主要內容的啟蒙民主思潮和具有民族意識的社會輿論,成為清律的主要打擊對象,其突出表現就是大興“文獄”。

清朝以重刑懲治“異端”,實行文化專制政策。如順治、康熙年間,浙江莊招學者編《舒鳴》,稱努爾哈赤為建州總督,非清帝稱號,而書龍武、等南明稱號均為被告所發。當時莊已死,清朝下令開棺驗屍。* * *兄弟、子侄、刻工、讀書人、儲蓄人,甚至70多個事先沒有被發現的地方官,都被處死了。這是清朝最著名的文字獄。因為清朝沒有懲治文字獄的法律規定,而是引用“謀反”條例定罪,所以往往全家被殺或被滅絕,即使犯罪時未出生的孩子也是世襲的奴隸。

自順治以來,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清朝大興文字獄政策持續百年,無辜受害者不計其數,牽連之廣,懲處之重,歷史罕見。文字獄充分暴露了專制皇帝的驕橫,對封建法律秩序的踐踏,是清朝極端專制主義的突出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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