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產資源、海流和海域屬於國家。
2.無人居住的島嶼屬於國家。
3.這個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4.森林、山脈、草原、荒地、海灘等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除外。
5.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野生動植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
6.無線電頻譜資源屬於國家。
7.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8.國防資產屬於國家。鐵路、公路、電力設施、電信設施、油氣管道等基礎設施依照法律屬於國家所有。
綜上所述,海域的礦藏、水流、森林都是屬於國家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47條
礦產資源、水和海域屬於國家。
第248條
無居民海島屬於國家,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無居民海島所有權。
第249條
這個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第250條
森林、山脈、草原、荒地、海灘等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除外。
第251條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野生動植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