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礦山的開采場地交土地使用稅嗎?

礦山的開采場地交土地使用稅嗎?

法律分析:免征土地使用稅。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礦山企業免征土地使用稅的通知》,1。礦區、垃圾場、尾礦池、炸藥庫安全區、運輸礦石和巖石的礦區、尾礦輸送管道和回水系統免征土地使用稅。2.對礦山企業因地下開采占用的塌陷地和荒山,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3.除上述規定外,礦山企業的其他生產用地、辦公用地和生活區用地按規定征收土地使用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按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壹)被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征用非耕地,從批準征用的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等單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 上一篇:考研,法學碩士,民法。價目表是邀請報價嗎?附有價目表的廣告是要約邀請還是要約邀請?兩者有區別嗎?
  • 下一篇:勞動仲裁前置程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