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民權不是無限的,或者說自由往往是要付出代價的。有網友以泳池為例,證明女性“著裝暴露”不是男性“動手”的理由。地鐵是壹個封閉擁擠的空間,穿得太少的女性比遊泳池有更多不可預知和不可控的風險。那些喜歡打扮“酷”的女性,要對此做好心理準備。所以,提醒女性在著裝上要有所防範,也是管理者的義務。
人類社會的壹切法規只能規範人的行為,卻馴服不了人性的弱點:
在壹定條件下,人性固有的陰暗面,如貪婪、淫蕩等,可能會轉化為傷害他人的不良行為。除了公共管理者之外,公民本身也應負責預防和關註。比如站在大街上數錢當然是妳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但是妳要知道這樣做可能會引來小偷的覬覦,財產損失的風險自然會增加。如果被偷了,不能只怪社會治安差或者警察沒有盡到保護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