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電動摩托車還是摩托車,只要車速大於25km/h小於50km/h,排量小於50CC,就會被定義為輕便摩托車,按照機動車標準需要藍卡或者黃卡。時速25km/h以下的電動車為綠色號牌的非機動車。如果是普通兩輪摩托車,可以在後座裝載12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或成年人,但需要註意的是,駕駛人的年齡必須在18-60周歲之間,否則按無證駕駛處罰。情節嚴重或者肇事逃逸的,司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拘留判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高速公路上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但按規定免費的兒童除外。客滿時,按規定免費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二)貨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離開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搭載1至5名臨時工;貨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桿時,不得載人;
(3)不準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乘坐摩托車後座,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