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補助是指用於補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和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開展調查、記錄、保存、研究、傳承、傳播等保護活動的支出。具體包括: (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補助,主要補助與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相關的調查研究、搶救記錄和保存、傳承活動、理論技術研究、出版、展覽推廣、民俗活動等支出。(二)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補助,用於補助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學習活動的費用。(3)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補助,主要補助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相關的調查研究、規劃、租用或修繕學習設施、普及教育和宣傳費用。
法律依據: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是指資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和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開展調查、記錄、保存、研究、傳承、傳播等保護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具體包括:
(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補助,主要補助與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相關的調查研究、搶救性記錄與保存、傳承活動、理論與技術研究、出版、展覽與推廣、民俗活動等支出。
(二)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補助,用於補助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學習活動的費用。
(3)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補助,主要補助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相關的調查研究、規劃、租用或修繕學習設施、普及教育和宣傳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