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是監督機關。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人民解放軍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有適當數量的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全國人大是憲法明確規定的監督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