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案件的訴訟當事人是因實體法上的權益爭議或與具體法律事實有直接關系而進入訴訟的人,受法院判決的約束。有刑事訴訟當事人,民事訴訟當事人,行政訴訟當事人。與刑事案件的事實和訴訟結果有重大利害關系,在訴訟中處於原告或被告地位的人,是刑事訴訟的當事人。在我國刑事訴訟中,當事人包括自訴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民事訴訟當事人是指因民事主體的權利義務而產生的糾紛。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並受法院判決約束的利害關系人。狹義的民事當事人僅指原告和被告,而廣義的民事當事人包括* * *共同訴訟人和第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訴訟參與人有權控告法官、檢察官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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