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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說案子暫停是什麽意思?

壹、中止試驗是什麽意思?

1.案件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在作出判決前,因特定情況導致在壹定期限內無法繼續審理,在相關情況消失後,決定暫時中止審理案件的活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

中斷審判在審判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壹,致使審判長時間無法繼續進行的,可以中止審判:

(壹)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不能出庭的;

(二)被告人脫逃的;

(三)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不能出庭,也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的;

(4)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

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審理。中止審理的期限不計算在審理期限內。

二。行政訴訟的受理條件是什麽?

行政訴訟的受理條件如下:

1,原告合法。原告必須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被告是合法的。被告必須是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實施行政行為的組織,必須指出誰是被告;

3.起訴的理由是合法的。必須有具體的法律依據、明確的主張和確切的事實依據;

4、符合受案範圍和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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