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保護的對象是16歲的勞動者、68歲的男性和58歲的女性。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客觀性: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壹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壹)男年滿六、八周歲,女年滿五、八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這壹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3)男年滿五、八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作滿十年,經醫院證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