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勞動法如何認定工傷

勞動法如何認定工傷

法律分析:(1)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有職業病的;(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職工因發生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賠償權利人主張勞動者的人身損害是由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害造成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壹條為加強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規範勞動能力鑒定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工傷保險條例》,制定本辦法。

  • 上一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下一篇:莊莉的案子到底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