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天數* 300%;
2.法定節假日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8*小時*300%。
下列節日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員工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所有公民的假期:
1,過年,1天(10月1天);
2、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壹、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
4.勞動節,1天休息(5月1天);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
7、國慶,放假3天(65438+10月1,2,3)。
綜上所述,休息休假時間是勞動者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任職期間,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自行支配的不從事生產和工作的時間。法定節假日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也是勞動者的壹種休息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