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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了孩子的年齡。

法律主觀性:

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兒童或年輕的工人。不同國家的法律對成年年齡有不同的規定。在中國,童工是指16歲以下的兒童或青年工人。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壹些特殊行業需要招用16周歲以下的青工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並在工作時間、禁止從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等方面給予特殊保護。總體來說,各國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對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法律。使用14周歲的童工,應依法承擔以下處罰: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每個孩子每月5000元進行處罰;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罰款幅度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規定》執行;或者按照每個童工每月罰款5000元的標準,從重處罰。

法律客觀性:

《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學、藝術、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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