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扣發工資處罰如下:
(1)用人單位不得對勞動者處以罰款;
(2)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員工賠償經濟損失,但不得超過員工月工資的20%。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的權利、獲得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二、公司克扣員工工資怎麽辦?
公司扣發員工工資的處理方式如下:
1.如果公司無故克扣員工工資,員工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要求其全額支付;
2.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
3.協商不成,可以向國家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