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後,省領導指示衛生、公安、計生等部門聯合調查。調查組找到了八胞胎的母親,她承認了代孕的事實。她人工授精後在香港生了三個孩子,雇了兩個代孕媽媽,其中壹個是在廣州壹家三甲醫院生的。“當事人壹直不願透露提供代孕技術的機構是在中國還是在國外。我們已經把他們的信息輸入省內39家有生殖輔助技術資質的醫院進行搜索,他們都沒有找到。”
省人口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已經明確了八胞胎事件的處罰標準。除了母親所生的三個孩子,其他兩個代孕母親所生的五個孩子都被認為是超生。八胞胎父母戶籍所在地肇慶市計生部門將按照當地標準向他們收取社會撫養費。目前正在按照相關工作程序進行。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城鎮居民生育壹個以上子女的,夫妻雙方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以上六倍以下壹次性征收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度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征收1倍以上2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有兩個以上子女的,以壹個子女應當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照子女數的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按照這個標準,幾年前在深圳就有“壹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罰款78萬”的規定。人口計生專家分析,雖然肇慶當地城鎮居民人均收入較低,但八胞胎的父母都是高收入人群,生五個孩子影響極壞,相關罰款應該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