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輕工業和重工業的基本工資壹樣嗎?謝謝!

輕工業和重工業的基本工資壹樣嗎?謝謝!

單位給員工的基本工資由單位根據員工的崗位和不同的工作內容確定。法律只規定職工基本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所以,只要員工的基本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就不違反法律。是否壹樣,由公司決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勞動合同制度的下列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壹)用人單位制定的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及其實施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 上一篇:安然的影響?
  • 下一篇:鋰離子電池的電解液溶劑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