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初次勞動合同登記:
1,用人單位應當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新設立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商登記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登記。
2.用人單位應當填寫勞動合同備案表,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後,應當在勞動合同備案表和新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花名冊的相應欄目批註“已備案”字樣,並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總結:法律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備案。備案和不備案的區別只是法律效力的問題。沒有備案,可能會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壹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人事部門確定是否需要備案,需要備案的,應當備案。?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