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向勞動局投訴拖欠工資的,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在受理之日立案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投訴人合法權益受到的侵害是因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造成的;屬於勞動保障監察範圍,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如果雙方對仲裁裁決無異議,將在60天內返還工資。如果壹方對仲裁裁決有異議,應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的結案期限為半年。這個仲裁和訴訟需要八個月才能完成。去勞動局要工資需要帶什麽資料:工資卡、工資存折、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員工花名冊;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能夠證明身份的《工作證》和《服務證》;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就業記錄;由雇主蓋章的出勤記錄;其他工人的證詞等。用人單位違反工資支付規定,可以向勞動局索要工資。根據實際情況,拿到工資的情況不同,前提是需要按照相關流程準備相關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 * *請求仲裁的壹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壹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後60天內作出。對仲裁裁決沒有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