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老師打學生觸犯了什麽法律?

老師打學生觸犯了什麽法律?

老師打孩子應該承擔什麽責任,要看傷情鑒定結果。造成輕傷的,老師涉嫌故意傷害,應承擔刑事責任,學校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損害的,由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最新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99條* * *教育機構的推定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損害的,由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侵權責任;但能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責任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 上一篇:勞動局處理工資糾紛壹般需要幾個工作日?
  • 下一篇:歷史上有哪些名人叫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