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仲裁程序的相關規定也是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的規則。具體程序按企業章程執行,壹般應遵循以下程序。人力資源部提出——分管領導審核——企業行政辦公會初審——工會和職工,或職代會征求意見——人力資源部修改——分管領導審核——行政辦公會重審——董事會決定——印發各部門和全體職工或向全體職工公示。壹般來說,勞動關系是用人單位與員工或員工之間的關系。兩者有時相互支持,有時又有矛盾。因此,處理好兩者的關系非常重要。企業正常有序的發展需要和諧穩定的環境,員工相互配合,員工和公司目標壹致,企業才能發展壯大。保持員工和企業的平衡才是關鍵。處理勞動關系的程序是:首先要兼顧各方利益,避免矛盾;其次,如果發生糾紛,應以協商為主,及時處理,不能超越法律;最後,明確管理職責,預防糾紛,處理人際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壹條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壹條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