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電話是12333。
12333主要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業務咨詢、政務公開、投訴舉報、社保賬戶查詢等壹系列服務。12333全國通用,撥打12333號碼的收費標準按工信部相關規定執行。大部分地區都有24小時人工服務。
如需縣勞動行政部門電話,需撥打114進壹步咨詢。
勞動仲裁的作用:
1,根據法律規定和勞動爭議當事人的申請,作為第三人對爭議事實和責任進行調解或作出裁決。壹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勞動仲裁委員會是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受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