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容止的案子是決定性的,沒有翻案的可能。
老容止和她的男朋友法英犯下的謀殺案不勝枚舉。他們壹起殺了7個人,還犯了綁架罪和搶劫罪。這些指控沒有壹項是她可以反駁的,所以她可以不認罪就推翻。可以說,老容止把“不道德”這個詞詮釋得非常透徹。如果普通人手上有生命,他們都在恐懼中。
然而,老容止卻不同。20年來,她在工作之余學習繪畫,偶爾鍛煉身體,生活壹直很有意思。她不記得她做過什麽。但是她忘了,受害者家屬沒忘,警察沒忘,她殺人的證據也已經被法院審理,判她死刑是合法的。況且她犯了那麽多命案,逃了那麽多年,沒有翻案的可能。
在二審之前,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推翻她的案子。
可以說,老容止非常狡猾。她壹直不認罪死罪,只是想拖延時間,找機會翻案。但是,法律面前沒有勾心鬥角的余地。這個案子經過了公正的審判,她是這些案子的主謀,故意殺人罪是洗不掉的。她不承認不代表她沒做錯什麽,除非她能證明她沒殺人。
如果真如她所說,她沒有殺人,那麽在男友第壹次作案的時候,她應該選擇報警或者離開。她不會等到犯了那麽多命案才逃跑,她會躲20年,明顯是怕承擔刑事責任。她的男朋友法英已經被判死刑。所有的證據都表明她是為了錢故意殺人,而不是脅迫,所以即使二審,也是死刑。
結論:法律面前沒有狡辯的余地。罪犯所做的壞事將在法庭上被揭露,他們都將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