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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分包的定義是什麽?

勞務分包合同是指建設責任單位與負責招用建築業勞動者的施工單位依法簽訂的壹種勞務分包合同。具體勞務分包類型為:1。木工合同;2.建立工作合同;3.抹灰作業合同;4.油漆作業合同;5.加固作業合同;6.具體操作合同;7.腳手架作業合同;8.模板操作合同;9.焊接作業合同;10.水暖電經營合同等。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但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除外,必須經建設單位同意。在總承包的情況下,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總承包合同的規定向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應當就分包工程向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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