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管理費和利潤:企業管理費是指建築勞務分包企業組織施工作業和經營管理的費用,利潤是指企業完成作業分包後獲得的利潤,按勞務成本的壹定比例計算。企業管理費和利潤的比例和支付方式由工程承包方和施工分包方在合同中約定。但比例不得低於國家和省規定的最低標準。
(3)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為加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保證和改善施工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施工分包商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費用由項目承包商承擔。
(4)人工費:人工費包括建築工人的基本工資、工資補貼、輔助工資、福利費、勞動保護費。人工費的計算標準和方法由工程承包方和施工分包方在合同中約定,但計算出的工日單價不得低於當地公布的最低工日單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獲得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職業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