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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收入和工資的區別

法律主觀性:

工資性收入與勞務性收入有以下區別:工資是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完成工作後應得的工資報酬;勞務收入是指壹方為另壹方提供勞務而取得的收入,兩者的法律主體有顯著區別。

法律客觀性:

工資收入和勞動收入有什麽區別?1.從適用法律的角度。工資性支出是指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支付的工資;勞務報酬壹般是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通過簽訂合同而獲得的報酬,如合同書、技術合同、居間合同等。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被聘用和被聘用的關系。用人單位除支付工資外,還應當履行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勞動報酬不存在這種關系,其勞動是獨立自由的,其行為受《合同法》規制。2.從管理模式上。發工資的員工記入企業員工花名冊,企業每天進行考勤或簽到,而發勞動報酬的壹般不這麽管理。公司雇傭的保姆不屬於勞動法規定的關系。比如壹般公司禁止員工兼職,而保姆壹般是同時服務幾個公司或客戶,按時向壹個客戶收費。3.從財務會計的角度。工資報酬的支付壹般通過應付賬款核算;勞務報酬壹般由生產成本、管理成本、銷售費用等科目核算。勞務收入,是指設計、裝修、安裝、繪圖、化驗、檢測、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同行評議、書畫、雕塑、影視、錄音、錄像、演出、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理服務和其他服務等個人勞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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