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外包合同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工程價款。對於建築工程的外包,根據我國建築法的規定,發包人應在未支付的工程價款範圍內向實際施工人負責。因此,企業應當按照工程外包合同按時足額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否則,當實際施工方受到損害時,可以將發包人列為被告,由發包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作業場所的安全和生產設施設備的安全。簽訂合同時,可以約定由承包方負責作業現場必要的安全防護,承包方自行準備作業所需的設施、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具。
1.註冊這類公司的最低金額是50萬元,根據各地政策略有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也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註冊資本不少於200萬;
2.如果是勞務派遣,現在必須有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如果是人事外包,必須要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如果是項目外包,企業營業執照必須包含經營範圍;
3.專業分包與勞務分包的區別根據《民法典》和《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建設工程的發包人可以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發包給總承包人,也可以將其中的壹項或者多項發包給總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