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建造的房屋,從最初的購房到按揭還款,以及房產證上寫的名字,都可以證明房屋屬於兩個人的同壹財產。其中壹方無權把另壹方趕出家門,因為這個房子的生活費是兩個人的。這種行為也侵犯了他人的權利,也是違法行為。無論在任何法院或相關機關的協調中,丈夫都不可能占到任何便宜。
二、丈夫提出離婚,將妻子趕出家門。丈夫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因為丈夫的這種行為可能會被認定為遺棄,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遺棄罪是刑法中的壹個罪名,因為刑法中有家庭成員之間互相扶養的義務。在雙方還沒有真正離婚之前,丈夫直接把妻子趕出家門,那麽這也算是壹種遺棄,丈夫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當然這個也要根據情節輕重來決定。妻子沒有任何獨立生活能力,丈夫拒不贍養的,處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丈夫提出離婚,把妻子趕出去。丈夫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妻子可以通過起訴丈夫,要求對方給自己壹定的精神賠償。
現行婚姻法基本上已經被視為雙方的權利。雖然丈夫向妻子提出了離婚,但是雙方並沒有正式辦理離婚手續,也就是說雙方並沒有正式離婚,所以夫妻當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在這樣的條件下,丈夫是不可能隨便把妻子趕出家門的。如果妻子因為這件事受到精神傷害,那麽丈夫還是要承擔相應的精神賠償責任。